权威解读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58
发表时间:2021-09-10 10:0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住建部要求,我省研究出台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建筑业是我省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扩大就业、增加财税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和延伸配套产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4年以来,我省建筑业总产值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三,2020年受疫情影响,产值仍超过1.61万亿元,排名全国第四,增加值占全省GDP7%左右,从业人数超过240万人,约占全省就业人数的6.6%,建筑业企业占全省百强企业1/4以上,有力支撑了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建筑业粗放式的建设方式也带来了建设周期长、资源能源消耗高和环境污染大等问题。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是实现我省建筑业由大到强、晋位提质、增绿提效的紧迫需求,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手段,是打造经济发展“双引擎”的内在要求。 总体目标要求 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的发展路径,培育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为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聚势赋能。 重点工作 主要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智能化升级、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组织监管模式创新四个方面,明确了9项具体工作: 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从招投标方式、政策激励、金融支持、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扶持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