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湖北省装配式 建筑(钢结构)评价工作的通知52
发表时间:2023-02-13 11:26 各会员单位: 为满足装配式建筑的需求和发展,促进湖北省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及应用,规范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更好地服务各会员单位,湖北省建筑业协会制订了《湖北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评价管理办法》,经研究,拟开展湖北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评价适用于湖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装配式建筑(钢结构)的工程项目。 二、对参评工程项目的考核期为 2022 年度。 三、本评价按自愿原则提出评价申请,请申报单位按照《湖北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评价管理办法》,认真填报湖北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评价申报书,并于 2023 年 5月 30 日前提交纸质盖章版原件(一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四、本次评价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12 号建设大厦 A 座八楼 804 室 邮 箱:511097908@qq.com 联 系 人:许朝晖 电 话:13971562126 027-87362237 附件:湖北省装配式建筑(钢结构)预评价申报书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钢结构分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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