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业协会钢结构分会

权威解读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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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9-10 10:0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住建部要求,我省研究出台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组织保障。《实施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建筑业是我省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扩大就业、增加财税收入、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和延伸配套产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14年以来,我省建筑业总产值连续6年保持全国第三,2020年受疫情影响,产值仍超过1.61万亿元,排名全国第四,增加值占全省GDP7%左右,从业人数超过240万人,约占全省就业人数的6.6%,建筑业企业占全省百强企业1/4以上,有力支撑了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建筑业粗放式的建设方式也带来了建设周期长、资源能源消耗高和环境污染大等问题。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是实现我省建筑业由大到强、晋位提质、增绿提效的紧迫需求,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手段,是打造经济发展“双引擎”的内在要求。

(一)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化解传统建筑的痼疾和制约因素,应对建设过程中的更高环保要求,满足群众对建筑品质的更高期盼,我省先行建筑企业把握和跟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趋势,以装配式为切入点,以工业化和信息化为路径方法,以智能建造为突破方向,生产基地建设投资超过100亿元,培育安置新型建筑产业工人近2万名,带动了设备制造、信息技术、新型材料等产业向建筑业融合发展,形成了新的风口和蓝海。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强化工作措施和保障,推动建筑业向融合、绿色、精益、智能升级发展,扶持新业态发展、保证新工人稳定就业、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将促进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稳步提升。
(二)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是打造优质产业链的主要举措。在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城市工作新形势下,我省要继续保持建筑大省地位,实现建筑强省跨越,必须居安思危、顺势而为,抢抓机遇、提前布局,营造良好的建筑业新业态。立足我省建筑业企业多、项目全国分布广、工程数据量大的实际,加快建立行业大数据应用机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升级制造设备--应用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决策”链条的智能建造推进机制、“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系统应用”链条的科技创新协同机制、“资源共享--系统集成--联动发展”链条的产业内循环发展机制,打造优质发展链条。
(三)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是带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省建筑业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大规模投资拉动发展,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足,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融合不够,工业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较低,建筑产业互联网应用不足。特别是去年疫情突发的背景下,传统建造方式受到较大冲击,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发挥我省科教大省的优势,积极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进程,支持科技人才开展独立性、原创性研究,坚持科研工作源于工程、服务工程、指导工程、引领工程,面向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造项目的实际需求,集中攻关“卡脖子”痛点,重点疏通“肠梗阻”堵点,逐步实现技术突破,使建筑打牢“工”底、拥有“信”能、插上“智”膀,推动孵化更具有优势的新技术、新产品,实现科技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总体目标要求

    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抓手,以数字化、智能化为驱动的发展路径,培育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为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聚势赋能。

建立有效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产业体系,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短周期、减能耗、少污染和建筑高品质、高效益的目标。到2025年,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5个,打造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20个,建设省级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100个。

重点工作

     主要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动智能化升级、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推动组织监管模式创新四个方面,明确了9项具体工作:

(一)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一是强化装配式建筑载体作用,调整扩大实施范围和区域,严控立项、规划、供地环节,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方式,确保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比30%的目标实现。二是强化标准化集成设计龙头作用,推动项目前期策划,构建标准体系,建立省级部品部件与构件资源库。三是强化智能装备保证作用,支持生产基地引进先进、智能的制造设备和系统,鼓励联合研发建筑机器人、智能造楼机及一体化智慧施工设备。四是强化绿色建造引领作用,建立绿色建筑技术体系、供应链,推广新型绿色建材认证应用,使用新型环保材料,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建筑业绿色发展。
(二)推动智能化升级
建立完善和推广应用“一项技术三个平台三个体系”,推动智能化升级。一是鼓励工程项目采用BIM技术,探索BIM技术工程建造全过程、全要素、全主体使用,拓展在装配式建造项目中的应用场景,实现工程数据数字化、信息化。二是政府主导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行业管理数据的汇总分析决策共享;支持建立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和产链资源配置水平;鼓励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建造平台,提高项目数据应用水平和实施效率。三是培育开放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产业供给能力;构建完整有机的融合型产业体系,提升技术供给能力;形成创新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整合科研资源。
(三)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实行建立技术研究中心、推动技术创新、引导成果转化三步走。一是支持“产学研用”等单位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工程建造技术融合发展。三是依托项目转化应用,编制成果推广目录,培育示范基地和项目,引导成果转化。
(四)推动组织监管模式创新
一是建立大数据市场监管机制,提高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二是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造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监管服务规则,提升监管能力。三是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和审图模式,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融通联动CIM平台。

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从招投标方式、政策激励、金融支持、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扶持发展。

二是加快人才培育。通过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院校培养专业人才、行业培训“专精特新”人才、企业和科研单位培养“四类人才”等建设人才队伍。
三是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指导、成果推广、交流合作、推介优品等,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及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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